一、项目编号:JH24-210400-00532
二、项目名称: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分卸载场地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望花塔峪公路超限检测点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望花区曲乐重型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前孤家子村
中标(成交)金额:148,000(元)
评审报价:1332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宾网户公路超限检测点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网户村
中标(成交)金额:118,530.5(元)
评审报价:106677.45(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章党公路超限检测站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东洲区通达建材销售处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上哈达村
中标(成交)金额:172,700(元)
评审报价:15543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抚顺养树公路超限检测点
供应商名称:抚顺县石文镇风顺停车场(个体工商户)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石文镇养树村
中标(成交)金额:157,000(元)
评审报价:141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望花塔峪公路超限检测点
服务类
名称: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分卸载场地租赁项目(C******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望花塔峪公路超限检测点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宾网户公路超限检测点
服务类
名称: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分卸载场地租赁项目(C******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一、治超站点分卸载场地位置要求 以新宾路政大队公路超限检测点位置饶盖线(G229)K1411+300 处为中心点,在此位置周围行车里程10 公里范围内租赁超限检测点分卸载场地。分卸载场地满足执法部门治超执法工作需要,位于公路沿线或者重要节点,交通便利,周边公路、桥梁状况及通行条件较好。 二、分卸载场地、设施条件等要求(一)场地所有人同意该场地用于设置治超执法所,场地经营方(以下简称场地方,包括经营者及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设有相对独立的围墙或围栏,供执法部门的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3000 平方米,原则上用于货物保管的仓库(雨棚)使用面积不少于 200平方米(本区域主要超限货物类型不适合仓库保管的除外)。场地存在其他经营项目或与其他单位共用场地的,车辆停放、货物装卸及保管区应当与其他经营项目使用区域设 置硬隔离; (三)位于公路沿线或者重要节点,交通便利,周边公路、桥梁状况及通行条件较好。满足大型货运车辆停放、通行,且能存放卸载货物的非开放场所; ******消防、照明和其他安全防护等配套设施、设备; (五)其他要求:1、场地方负责在 提供的场地内派遣不少于 2 名工作人员 24 小时轮流值守服务,场地方负责车辆进出场地及车辆停(存)放管理、存放货物保管。2、租金包含场地(含办公用房)使用费、场地方对场地的维护费、场地方对查扣停(放)车辆、存放货物保管费、场地使用期间运行产生的水电费、取暖费、场地方派遣场地管理人员服务费用。
服务要求: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验收报告: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 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时间:1 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验收报告: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 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章党公路超限检测站
服务类
名称: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分卸载场地租赁项目(C******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货物分卸载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交执监规〔2024〕6号)文件规定,结合抚顺地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际,章党公路超限检测执法大队对租赁的超限检测站分卸载场地位置、设施设备、服务等要求如下: 一、治超站点分卸载场地位置要求 以章党公路超限检测执法大队公路超限检测站位置黑大线(G202)K1226+960 处为中心点,在此位置周围行车里程 3公里范围内租赁超限检测站分卸载场地。分卸载场地满足执法部门治超执法工作需要,位于公路沿线或者重要节点,交通便利,周边公路、桥梁状况及通行条件较好。 二、分卸载场地、设施条件等要求 (一)场地所有人同意该场地用于设置治超执法场所,场地经营方(以下简称场地方,包括经营者及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设有相对独立的围墙或围栏,供执法部门的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2400平方米。场地存在其他经营项目或与其他单位共用场地的,车辆停放、货物装卸及保管区应当与其他经营项目使用区域设置硬隔离; (三)位于公路沿线或者重要节点,交通便利,周边公路、桥梁状况及通行条件较好。满足大型货运车辆停放、通行,且能存放卸载货物的非开放场所; ******消防、照明和其他安全防护等配套设施、设备; (五)其他要求:1、场地方负责在提供的场地内派遣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服务,场地方负责车辆进出场地及车辆停(存)放管理、存放货物保管。2、租金包含场地(含办公用房)使用费、场地方对场地的维护费、场地方对查扣停(放)车辆、存放货物保管费、场地使用期间运行产生的水电费、取暖费、场地方派遣场地管理人员服务费用。
服务要求: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货物分卸载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交执监规〔2024〕6号)文件规定,结合抚顺地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际,章党公路超限检测执法大队对租赁的超限检测站分卸载场地位置、设施设备、服务等要求如下: 一、治超站点分卸载场地位置要求 以章党公路超限检测执法大队公路超限检测站位置黑大线(G202)K1226+960 处为中心点,在此位置周围行车里程 3公里范围内租赁超限检测站分卸载场地。分卸载场地满足执法部门治超执法工作需要,位于公路沿线或者重要节点,交通便利,周边公路、桥梁状况及通行条件较好。 二、分卸载场地、设施条件等要求 (一)场地所有人同意该场地用于设置治超执法场所,场地经营方(以下简称场地方,包括经营者及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设有相对独立的围墙或围栏,供执法部门的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2400平方米。场地存在其他经营项目或与其他单位共用场地的,车辆停放、货物装卸及保管区应当与其他经营项目使用区域设置硬隔离; (三)位于公路沿线或者重要节点,交通便利,周边公路、桥梁状况及通行条件较好。满足大型货运车辆停放、通行,且能存放卸载货物的非开放场所; ******消防、照明和其他安全防护等配套设施、设备; (五)其他要求:1、场地方负责在提供的场地内派遣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服务,场地方负责车辆进出场地及车辆停(存)放管理、存放货物保管。2、租金包含场地(含办公用房)使用费、场地方对场地的维护费、场地方对查扣停(放)车辆、存放货物保管费、场地使用期间运行产生的水电费、取暖费、场地方派遣场地管理人员服务费用。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货物分卸载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交执监规〔2024〕6号)文件规定,结合抚顺地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际,章党公路超限检测执法大队对租赁的超限检测站分卸载场地位置、设施设备、服务等要求如下: 一、治超站点分卸载场地位置要求 以章党公路超限检测执法大队公路超限检测站位置黑大线(G202)K1226+960 处为中心点,在此位置周围行车里程 3公里范围内租赁超限检测站分卸载场地。分卸载场地满足执法部门治超执法工作需要,位于公路沿线或者重要节点,交通便利,周边公路、桥梁状况及通行条件较好。 二、分卸载场地、设施条件等要求 (一)场地所有人同意该场地用于设置治超执法场所,场地经营方(以下简称场地方,包括经营者及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设有相对独立的围墙或围栏,供执法部门的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2400平方米。场地存在其他经营项目或与其他单位共用场地的,车辆停放、货物装卸及保管区应当与其他经营项目使用区域设置硬隔离; (三)位于公路沿线或者重要节点,交通便利,周边公路、桥梁状况及通行条件较好。满足大型货运车辆停放、通行,且能存放卸载货物的非开放场所; ******消防、照明和其他安全防护等配套设施、设备; (五)其他要求:1、场地方负责在提供的场地内派遣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服务,场地方负责车辆进出场地及车辆停(存)放管理、存放货物保管。2、租金包含场地(含办公用房)使用费、场地方对场地的维护费、场地方对查扣停(放)车辆、存放货物保管费、场地使用期间运行产生的水电费、取暖费、场地方派遣场地管理人员服务费用。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抚顺养树公路超限检测点
服务类
名称: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分卸载场地租赁项目(C******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分卸载场地租赁项目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全部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富强、赵亮、王玉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望花塔峪公路超限检测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宾网户公路超限检测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章党公路超限检测站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4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抚顺养树公路超限检测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执法队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祥金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分卸载场地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二次).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望花塔峪公路超限检测点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望花区曲乐重型汽车修配厂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宾网户公路超限检测点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70370.jpg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章党公路超限检测站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东洲区通达建材销售处
1.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抚顺养树公路超限检测点
供应商名称:抚顺县石文镇风顺停车场(个体工商户)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