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ZB******91
2.2标段划分及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元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比例(%) |
备注 |
1 |
铝箔 |
0.006mm |
吨 |
26025.40 |
2 |
60% 40% |
|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质量标准: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5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经销商)或不同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3信誉要求:
(2)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委员会。
(3)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以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
(4)与招标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委员会评审。
(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6)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
4.1 若法定代表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
5.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从2025年2月13日08时30分到2025年2月19日17时30分。
******办公室,资料不全将被拒绝(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所需材料的所有扫描件(彩色)合成一个PDF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资料不全将被拒绝(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发票开具形式为:电子普通发票邮箱领取(注:为保证招标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费用类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鑫安建筑二楼东侧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鑫安建筑二楼东侧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招标公告在******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别无他处,谨防受骗。
8.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曙光路118号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鑫安建筑二楼
联 系 人:白工
联系电话:******
邮 箱:******
收款账户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有限公司乌兰浩特支行
账号:************4978
行号:******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