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城发大厦正式电供电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城发大厦正式电供电工程跟踪审计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城发大厦正式电供电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2.预算金额:6.0万元。
3.最高限价:6.0万元
4.采购需求:项目概况为新建配电室2座,总配置容量5700KVA,以及一套1600KW柴油发电机组。两座配电室中1#配电室(2x1600KVA)设置在-1层,为-2层至18层供电;2#配电室(2x1250KVA)设置在19层,为18层以上供电,工程预算总造价1195.15万元。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5.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决算审计,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员资质类别和等级:从事审计业务项目组人员至少两名,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1)获取时间: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6日(节假日正常)。
(2)获取地点: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8楼,联系电话:******(微信同步)。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时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2603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5年3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2603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办人民广场(绿化管理所)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8楼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王先生
电 话:******,******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