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瓦房店(长兴岛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瓦房店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测绘
三、 采购项目编号:DFZW25-051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内容:
瓦房店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测绘。(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注:1、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非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需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
注:截至磋商会议评审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辽宁)”网站(******)、“信用中国(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有限公司购买文件。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学涛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6-6、7号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瓦房店(长兴岛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本级)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瓦房店市新华路1号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