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城水厂南侧、东侧地块土地平整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新城水厂南侧、东侧地块土地平整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新城水厂南侧、东侧;
2.2******有限公司新城水厂南侧、东侧地块土地平整工程,施工内容主要为场地清表、清除树根、杂物、建筑垃圾等各种障碍物、推平、翻耕,总面积约为170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预算价:22万元;
2.4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有限公司新城水厂南侧、东侧地块土地平整工程 |
******有限公司新城水厂南侧、东侧地块土地平整工程,施工内容主要为场地清表、清除树根、杂物、建筑垃圾等各种障碍物、推平、翻耕,总面积约为170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1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2月18日8:30至2025年2月24日18:00,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2标书工本费200元。提供纸质标书,购买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联系方式:******,或加微信******将所需材料发至微信。
4.3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15时00分,投标地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4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5年2月27日15时00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2万元;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化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S329省道射阳河大桥西侧200米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联系人:王 磊 联 系 人:王迎华
电 话:****** 电 话:******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