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庄河市兰店乡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备案。以庄发改审批字[202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庄河市兰店乡敬老院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兰店乡磨石房村高沟屯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5年03月20日 开工至 2025年09月16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在线解密(登录网址: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bidopening)。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委员会进行处理。5)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未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后无疑问时间内不准离开开标大厅,否则影响到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解密失败的退回其投标文件。8)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中加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的操作,不加盖电子印章视为认同开标结果。注: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孙先生 | 姓名: | 周工、吴工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庄河市兰店乡兰店村 | 地址: | ******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人: | 周工、吴工 |
电话: | 0411-****** | 电话: | 0411-******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周工、吴工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041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